金肯職業技術學院簡介
金肯學院是2000年經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的民辦普通高等院校,地處南京江寧,占地850畝,青山綠水,秀麗靜謐,交通便捷,是讀書、生活、成人、成才的好地方。
學院董事長鮑莉萍傾心辦學,關愛師生,多次受到國家、省、市黨和政府的表彰,并受到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兩次接見。學院誠信辦學,榮獲國家民政部全國先進組織和省民政廳江蘇省5A級社會組織的稱號。董事會投資多,學院辦學條件好。東南大學退協積極協助金肯辦學,學院師資力量強。
經過12年的改革發展,學院已成為以工科為主導,工、經、管、文、藝協調發展的綜合性高校,設有機械工程、汽車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經濟與管理、應用文科和社科、數字藝術等7大系科、40個專業和一批國際合作項目。學院擁有三個省級品特專業群,是江蘇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培育建設單位,打造了教育質量高、學生就業率高的“雙高”品牌。
肯學嚴教,金石為開
學院遵照鮑董事長“把學生當作自己的子女精心培育”的指示,堅持“貴在轉化,重在提高”的個性化培養方針,不拘一格育人才,讓每一名學生在金肯都能在自己的起點上得到最適合的教育。
因材施教有效地挖掘了學生的潛能,2011年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12名學生勇奪2個全國二等獎和1個省二等獎,成績之優在全國民辦高校罕見,省內更是獨此一家。同年在土建和文秘的兩項全國技能大賽中,金肯學生也自豪地邁上了領獎臺。
師資強,創質量和就業“雙高”
素有“小東大”之稱的金肯學院,長期得到東南大學扶持,院領導和教授來自東大居多,現以東大原副校長、博導吳介一教授和退離協理事長、博導龔樂年教授指導學院辦學。學院還有一批優秀青年教師和富有企業經驗的技術人員。高水平師資打造了學院的“雙高”品牌,幾年來經省教育廳核定的就業率均超過99%,鑄就了“到金肯讀書,好成才就業”的口碑。
校企深度合作,適銷對路培養
學院本著“面向企業,按需施教;面向實踐,聯合施教”的教學方針,按企業需求培養,與企業聯合培養,采取“多層次推進、多循環提升、校內與校外相結合、仿真與實戰相結合”的技能訓練模式,學生真正學到企業需要的真本領。畢業生供不應求,今年又有一批著名企業委托學校舉辦以企業名稱命名的定向班,派遣高級技術人員授課,提供實習基地和企業獎學金。
專業面寬,硬件設施全
學院設置專業及方向41個,橫跨工、經管、應用文科和社科及數字藝術,既有社會需求大、長盛不衰的專業,又有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對應、新穎超前的專業,其中一批專業是江蘇省品特專業建設點。
學校擁有機械、汽車、土建、信息、人文與數字藝術等6大實訓中心、40余個綜合實驗實訓室,新落成的大型體育館,館藏圖書和數字資源豐富。齊全優良的實訓條件吸引了全國(江蘇賽區)、省市的數控大賽、裝配鉗工技能競賽等多次在我院實訓基地舉行。
就業渠道寬,升本機會多
學院在確保學生滿意就業的同時,又積極開通升本渠道。一是升內本:既與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財經大學、南京藝術學院等聯辦“專接本”,又對接省內名校課程,專門組織“專轉本”定向班,確保高成功率。
二是升外本:與美國圣瑪麗大學、蒙大拿州立大學比靈斯分校、澳大利亞南昆士蘭大學(USQ)、新西蘭UNITEC國立理工學院等知名大學開展合作培養,專業面寬,出國便捷。
與部隊院校共建,豐富實踐育新人
學院與解放軍理工大學理學院攜手共建,使學生直接感受解放軍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學院以“人生成才之路”為主線,開展“感恩”、“誠信”、“文明月”等多種主題教育活動。
文明校園、文明宿舍、文明行為的建設,使學生道德素養和公關禮儀非同一般。大學生藝術團、大學生科技協會、青年志愿者協會、自管會、跆拳道、吉他社等30多個學生社團組織把學生的科技文體活動搞得熱熱火火,藝術團的“千手觀音”節目更是一鳴驚人,轟動社會。
獎助學金項目多,勤工助學崗位多
學院擁有豐厚的國家獎助學金與金肯獎學金,既獎勵學品兼優,也獎勵一技之長;眾多的勤工助學崗位,讓奮發上進的學生感到政府和學校的鼓勵和溫暖。
金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對象
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金肯職業技術學院報名條件
1. 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填報學院志愿,達到當地填報資格分數線;
2. 考生必須參加高考體檢,其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的體檢工作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 報考空中乘務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的考生須符合相關要求,具體要求請在學院招生網進行查詢??罩谐藙諏I與北京中航聯盟有限公司聯合辦學,學生需額外繳納技能培養費,由中航聯盟有限公司負責安置就業并簽訂相關就業協議。
金肯職業技術學院報名方式
畢業生需在原高中院校填報志愿,參加全國高中統一考試,按照分數進行錄取。
金肯職業技術學院注意事項
按教育部要求,執行“學院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招生”,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