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文理科。
一、專業類別
普通高?!皩I尽卑磳I類別選拔,分別是:
1. 普通文科類:即除英語類、計算機類、藝體類、小語種以 外的文科專業;
2. 普通理工科類:即除英語類、計算機類、藝體類、小語種 以外的理工科專業;
3. 計算機類:即專業名稱中含計算機、大數據、人工智能、 硬件、軟件、網絡、程序等字樣的專業;
4. 英語類:即專業名稱中含英語字樣的專業;
5. 藝體類:即考生當年按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錄取所屬的專業;
6. 小語種類:即除英語類之外的其它外語類。各??茖I所屬類別由生源院校具體明確。
二、考試科類
普通高?!皩I尽笨荚嚢次?、理科兩個大類組織考試。文、理科按考生就讀高職(???專業當年招收時規定的科類性質確定, 由生源院校具體明確。文、理科兼收的專業由生源學校確定考試科類,且同校同專業同方向學生,其考試科類應相同。
報名時經生源學校及考生本人確定的專業類別和考試科類, 作為考生參加考試和錄取的依據。在考試、填報志愿和錄取等環 節,均不得更改專業類別和考試科類。
三、統考科目及分值
1. 文科類:《計算機基礎》《大學英語》《大學語文》。
2. 理科類:《計算機基礎》《大學英語》《高等數學》。
3. 小語種類考生不參加《大學英語》考試。
4. 各統考科目滿分均為 1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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