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它專項計劃”批次設置10個征集平行志愿。限已通過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或獲獎學生(含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審核的考生填報。
2.“普通計劃”批次設置20個征集志愿,所有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可以填報此批次志愿。
3.各批次征集志愿錄取時,各考試大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投檔不滿額的高校(專業),對填報該高校(專業)征集志愿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檔,但各大類均不得低于180分。
4.征集志愿填報專業必須在《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規定的對應專業范圍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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