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報考的本科專業原則上應與??茖I大體對應(相同或相近),藝術類(聲樂、器樂、舞蹈、表演相關專業)、體育類、醫學類及護理學、助產學專業不得跨科類或跨專業報考。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國家《護士條例》有關要求,報考醫學類專業(臨床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及護理學、助產學專業的考生,原學專業應與報考專業保持相同。
考試和錄取
(一)考試??忌殔⒓尤〗y一組織的普通專升本考試,內容包括公共文化和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兩部分。公共文化考試內容為高等數學、英語、政治;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內容為專業基礎課、專業綜合課??荚嚬ぷ饔墒〗逃荚囋航M織實施,原則上應于4月底前完成相關考試,具體事項及考試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二)錄取。按照國家考試招生規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統一錄取。按照上線考生考試總成績根據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高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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