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素質測評由學生所在院校具體組織實施,時間涵蓋整個高職(???學習階段。以提升學生的知識、素質、能力為目標,以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為基礎,參考學生的思想品德狀況和創新創業能力,統籌確定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
其中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所占比例不少于80%+思想品德狀況和創新創業能力共占20%。且在同年級同專業的前60%次才有資格參加統招專升本考試。
申請校薦生資格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考生??齐A段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不低于同年級、同專業的前60%。同專業使用不同人才培養方案的,可按培養方案分類排序。
(2)考生獲省級及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山東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本人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經生源高校審核通過。
生源高校要按照有關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評方案并主動公開,確保測評工作標準明確、程序規范、過程嚴格、結果公平。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和綜合表現(包括思想品德狀況、創新創業能力等)組成,其中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所占比例不少于80%。在校期間轉專業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執行轉入專業標準。
因近兩年國家專升本招生計劃增幅較大,2022年校薦生資格獲得范圍適當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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