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湖北普通專升本招生院校中只有湖北第二師范學院開設了音樂表演專業的招生,這讓很多許多音樂學專業的同學們分不清這兩個專業之間有什么區別,下面一起來看看小編的解答吧!
1、定義不同
音樂學是研究音樂的所有理論學科的總稱,音樂學在不同時期的研究對象和側重點是不同的,音樂學出了基本的研究對象外,還研究歷史和現在的一切個人和民族的音樂行為,即音樂的生理行為、創造行為、表演行為、審美行為、接受行為、和學習行為。
音樂表演是音樂的再創作活動。通過樂器的演奏,人聲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揮在內的多種藝術手段,將樂曲用具體可感的音響表現出來。
2、課程不同
音樂學專業要學的課程:藝術學、教育學主要課程:音樂史、音樂學理論、中外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學、美學、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
音樂表演專業要學的課程:藝術學主要課程:表演、音樂技術理論、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重奏合奏等。
3、就業方向
音樂學專業學生畢業后可在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出版及廣播、影視部門從事教學、研究、編輯、評論、管理等方面工作。
音樂表演專業學生畢業后可畢業生可到電視臺、歌舞劇院(團)、電視劇制作中心、宣傳部門、文教事業單位從事演唱、創作和音樂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在湖北普通專升本招生院校中,每個專業都有每個專業的好處,考生們要根據自身情況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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